第一條 “縣長信箱”是黨和政府密切聯係群眾、了解民情、傾聽民聲的重要渠道,也是廣納民智、推動我縣各項工作的重要平台。真誠地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廣大市民對我縣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生態和社會建設等方麵工作提出您的意見、批評和建議。
第二條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“縣長信箱“的受理、請示、轉(交)辦和答複。
第三條 “縣長信箱”的受理範圍:
(一)有關政府決策、重大舉措及社會生產、生活中發生的熱點、難點問題的谘詢、意見和建議;
(二)有關政府各部門職責、辦事程序、政策法規和招商引資等方麵的谘詢、意見和建議;
(三)對縣、鄉(鎮)人民政府、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、工作質量、工作作風等方麵的批評建議和投訴舉報;
(四)對重大、突發事件處理的意見和建議;
(五)其他需要“縣長信箱”解決的問題。
第四條 “縣長信箱”不受理的事項:
(一)違反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和上級規章、製度的;
(二)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;
(三)對屬於各級黨委及其工作部門、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等職權範圍內的;
(四)對提供的有關要素不準確或不詳盡,反映的內容不具體,造成無法了解核實或無法答複的;
(五)已經終結的信訪事項;
(六)其它不屬於政府職責範圍內的問題。
第五條 寫信須知
(一)“縣長信箱”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,寫信人應詳細填寫姓名、聯係電話、聯係地址等真實資料;
(二)寫信應遵守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和社會公德,如實反映情況,用語文明友善,內容簡明扼要,對捏造、歪曲事實,誹謗、誣告、陷害他人的,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;
(三)寫信原則上一信一事。信件標題應點明主題,符合一般文書規範;
(四)以下信件將被視為無效,不再進入處理程序, 本欄目管理人員有權刪改並不再告知:
1. 用語不文明、假冒他人真實姓名、轉貼低俗內容或惡意攻擊他人的;
2. 寫信人姓名、聯係方法填寫不完整或不真實,導致無法答複的;
3. 寫信內容不完整或表述不清楚,導致無法回答或展開調查的;
4. 同一來信人多次提交內容相同或相近的。
第六條 本欄目最終解釋權歸陽城縣政府辦公室所有。
聯係電話:0356--4239334